1、合同签了可以修改吗
合同签了之后,是可以进行修改的,合同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结果,这一性质决定了合同内容的可变性。
1.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仍然有继续协商的权利。假如双方可以就合同的修改达成一致建议,那样就能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假如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办理特定的批准或登记手续,那样双方当事人还需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3.引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一法律条文为合同修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合同成立后怎么样解除
合同成立后,在特定状况下是可以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状况都可以致使合同解除,只有当不可抗力确实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时,才拥有解除合同的条件。
2.与主要债务履行有关的状况,又可分为预期违约和迟延履行两种。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迟延履行则是指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且在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一方当事人的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时,也可以解除合同。
4.对于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5.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状况下,假如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但此时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需要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需要先协商,协商不可以后才能提出。
6.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这类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中均有明确体现。
3、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你,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1.当出现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