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窃罪中的财物指的是什么
在偷窃罪的有关法律概念中,财物的具体含义为什么?
在刑法典所规定的偷窃犯罪行为中所涉及到的"财物",其概念为所有拥有经济价值属性的物品或者财产,包含实质存在并可供人类支配的有形动产及一些不动产的特定组成部分,同时也涵盖了诸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非实体性的财产。在偷窃罪的法律框架下,财物需要是可以让人类所掌控和占有,具备肯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上可与其主体相离别的附属物。随着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进步,偷窃罪的保护范围也渐渐扩大至无形财产范围,比如电力、电信资源、互联网资源等等。尽管这类无形财产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有体物,但因为它们同样拥有经济价值,并且可以作为所有权的客体,因此也被纳入了偷窃罪的法律保护范畴之内。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偷窃罪中的财物如何定罪
关于偷窃犯罪,其侵害的客体主要为公私财产。
在此类公私财产中,具备一种特质即能让人们有效控制与实质占有权。
然而,此类财产需要拥有可通过五官感觉到的有形特质。
至于控制权与占有权,实则为事实上的主导力量。
然而,这里提到的主导并不只限于纯粹的物理性有形支配。
若欲构成偷窃行为,需涉及到窃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多次推行此行为。
其中,“数额较大”是相对定义,具体标准应依据各区域经济进步水平而定。
至于多次偷窃,依据有关司法讲解规定:
“对于一年内入室偷窃或在公共场合扒窃三次以上者,应视为‘多次偷窃’,并以偷窃罪论处”。
然而,这一规定过于绝对化,还需结合其他多种原因来确定是不是构成“多次偷窃”。
对于个人偷窃公私财产而言,“数额较大”的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或许会被判处罚款。
若个人偷窃公私财产达到“数额巨大”程度,其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或许会被判处罚款。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其起始金额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或许会被判处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偷窃罪中的开车量刑判几年
在偷窃罪行中,涉及到开车成为犯罪工具的量刑事宜,需对很多原因进行全方位评估与审慎判断。最重要的是,偷窃罪量刑的依据主要涵盖了偷窃的金额数目、犯罪发生频率、作案手法、情节紧急程度,与是不是存在屡次再犯等现象。一般而言,当偷窃金额累积较大,或者推行了多次偷窃、入室偷盗、带武器推行偷窃行为、采取秘密方法进行偷窃,则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附加罚金的惩处。若开车推行偷窃行为情节更为恶劣,比如偷窃金额巨额或者具备其他紧急情节者,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收缴罚金;对于数目极其庞大的偷窃金额或者其他极其紧急的情节者,则将面临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重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然而,在实质量刑环节,由法庭审理员将会严格遵循犯罪的整体情节考虑,比如驾驶员开车行为在整个偷窃过程中所起有哪些用途及导致的重大损害,从而确保量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偷窃罪中,“财物”指具备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包含有形动产、不动产部分及非实体性财产如电力、煤气等。财物须为人类所掌控,具经济价值,可为动产或不动产附属物。随社会进步,偷窃罪保护范围扩展至无形财产,如电信、互联网资源等,虽非传统有体物,但具经济价值和所有权客体属性,亦受法律保护。